近日,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张店区大队在辖区北京路人民路路口,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。21时许,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二轮电摩驶入执勤人员视线,执勤人员随即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。
经查,驾车的是一名16岁的未成年女孩,车上同乘的男孩亦是未成年人,二人均来自潍坊安丘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女孩李某寒及同乘男孩均检测出酒精成分,属于酒后驾驶及乘坐行为。此外,民警还发现该二轮电摩存在明显改装痕迹,涉及车身部件及动力系统改动,存在安全隐患。
执勤民警当即电话联系李某寒家属,其母亲接到电话后表示并不知晓女儿已离开安丘来到淄博,对此十分焦急,考虑到二人系未成年人且身处异地,女孩母亲恳请民警协助安排二人返程。在依法开具相关法律文书、扣留其车辆后,执勤民警帮忙叫来一辆出租车,仔细叮嘱出租车驾驶人注意事项后,将二人安全送回安丘家中。
截至目前,李某寒及其家属到队接受处理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对李某寒酒后驾驶、无证驾驶、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、改装改型的交通违法行为,共计处以罚款1900元。
安全提醒:未满18岁严禁驾驶机动车,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,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不足,而酒后驾车更是让反应力和判断力大幅下降;改装电摩不仅违法,还破坏了车辆原本的安全性能,刹车、操控都可能出现问题,一旦发生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,家长要加强监管和教育,切勿因一时冲动,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,守护孩子安全,从遵守交规开始。(翟菲 耿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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